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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50提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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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南州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甘南州深化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州从卫健部门“甘肃省慢病管理系统”导出了符合“两病”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余人,经过县市医保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夜以继日的摸排录入,已全部录入到医保系统予以备案,所有备案人员可在甘南州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两病“门诊直接结算。

经过基金测算,报请省局批复,从年10月1日起,我州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50%提升至70%,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继续执行全省统一支付限额。目前系统参数已于11月19日全面配置完成,两病患者在政策调整期间发生的药费按以下规定执行:就诊时间在年10月1日之前的按50%报销;就诊时间在年11月19日之后的按70%报销;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政策发布时间延后,对介于10月1日至11月19日之间已结算的患者,报销比例仍然按50%执行。预计报销比例调整后我州居民“两病”患者可多享受万元的政策红利。

自年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在我州正式实施以来,全州累计余“两病”患者享受到门诊用药报销待遇,累计支出医保基金余万元。新的报销比例实施后,居民“两病”患者的用药负担将大幅减轻。

下一步,甘南州将从促进健康管理、扩大用药保障覆盖面、完善保障政策、加强药品配备和使用、加强基金监管、强化慢病管理等六个方面持续用力,强化政策宣传,扩大政策受益面,提升两病防治水平,进一步健全我州“医防融合”的慢性疾病综合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来源:甘南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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