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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完成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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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完成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每日甘肃网8月11日讯据甘南日报报道(记者马晓娟通讯员白玮瑛)近日,我州圆满完成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发放工作。

州人社局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已于7月28日全面完成了我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并全部发放到位。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凡在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围。此次养老金调整惠及全州企业职工人,月调整金额.42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49元;惠及全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月调整金额为.53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97元。

在失业保险方面,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决定从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此次调整执行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即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甘南州本级、合作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二类区.3元/月,调整为二类区元/月,其他七个县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三类区.8元/月,分别调整为三类区元/月。本次调标涉及我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89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3.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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