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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甘南州旅游商品大赛活动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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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名称

甘南州旅游商品大赛

二、决赛地点

颐和大酒店

三、参赛内容

(一)参赛作品类型:

1、民族用品类:

(藏香、服装、针织绣品等)

2、农副产品类:

(山野珍品类、畜产品类、农产品类)

3、特色手工艺品:

(木雕、唐卡、佛像、洮砚、藏刀、首饰)

4、藏药类:

(藏药、保健品)

5、旅游宣传资料类:

(旅游地图、光盘、书籍、扑克等)

四、产品要求:

1、所参赛的产品充分反映地域特色,体现甘南地域文化内涵;

2、所参赛的产品符合游客对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馈赠礼品等的审美和便捷携带性,具有一定的纪念价值、收藏价值、使用价值;

3、所参赛的产品应具有独特的创意、新颖的造型、构思奇巧、寓意深刻,并具有典型的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特征;

4、所参赛的产品在现代制造技术与工艺方面,具有批量生产或手工制作的可行性;

5、所参赛的产品要附产品设计创意说明书,从造型、色彩、图案、材质等方面阐述作品设计理念(字以内)。

6、对国家有质量认证等要求的产品要提供相关质量认证证书。

7、所参赛的产品提倡绿色、环保的理念。

8、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类要求填报产品名称及生产企业(个人)相关信息及简要文字说明。

9、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参赛人员弄虚作假、侵害他人权利的,取消参赛资格。

五、奖项设置

设金奖1名,奖金3万元;银奖2名,奖金各2万元;铜奖3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8名,奖金元;鼓励奖若干,奖金各元,所有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凡在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主办方将通过各类网站、旅游宣传品、公共媒体、专卖商铺对获奖作品进行免费宣传推介。对成功转化为商品的设计作品,授予“甘南州推荐旅游商品”称号;对其开发生产企业授予“甘南州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称号。

六、评奖办法

我州同一组成由旅游业内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决赛评审。对所有报送的作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议,评选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七、活动时间安排

1、9月25日---10月10日:参赛报名、初赛、复赛阶段。

2、10月15日---10月25日:产品决赛、颁奖、成果展示阶段。评选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同时,获奖作品将在合作香巴拉文化广场进行展示,供广大市民参观。组委会将获奖产品在我州各主要景点、旅游纪念品商铺进行推荐。

八、其他

1、各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参赛者填写甘南旅游商品大赛报名表(到市旅游局领取),一式两份。

2、参赛作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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