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甘肃省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公告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二条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16号)《甘肃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1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6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予以社会公布,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信息推送“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一)张掖市春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